暂无加分项数据
考评要求:
1. 获得上级部门或学校表扬,妥善处置学生事件并形成典型案例,积极建言献策且建议被采纳,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(10分)
2. 在学校、学院阶段性重要任务推进过程中,主动担当作为,切实发挥作用的(10分)
3. 协助学校开展辅导员培训、会议和学生活动,在活动中担任工作人员的(10分)
考评方式:
学务办、学工各项工作记录,按照完成情况、任务量加分,每次加2-4分。